過去曾經在一個孟加拉外籍勞工的宿舍,他們煮道地的家鄉菜請客,很有趣的咖哩菜色十多種,他們之中不乏「國立孟加拉大學」(Bangladesh National University)的大學生,他們只能在外國人(含中華民國人)的工廠裡頭當「作業員」,而且只領台灣人一半的薪水不到。出國一趟雖然會被人力仲介商賺薪水白做工一年,但是第二年回家時,存下來的錢就可以在家鄉蓋起新樓房了。
這個答案的原因就是: 1 孟加拉、不算什麼東西。 2 Grameen Bank 的客戶也不算什麼東西。
你們這些人當中如果有一天能夠得「諾貝爾和平獎」,跟 Muhammad Yunus(尤諾斯)一樣「為國爭光」,就是你們諸位為台灣「留下來的歷史記憶」,因為台灣只剩下「有生產力的窮人」而已,這些窮人上一代跟上上代人的積蓄,已經變成你們口袋的鈔票了(可以搬來搬去),以及西方白人在歷史上本來讓台灣人用生命流血流汗數十年賺下來的錢又回到他們手上了。